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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证监局官网11月20日消息,沪江材料(870204)及公司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经查,沪江材料于2022年3月4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并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该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即2023年3月22日)后,沪江材料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及时赎回、未经审议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及未及时披露现金管理进展公告的情形。
江苏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沪江材料董事长章育骏、董事会秘书詹璇、财务总监孙斯兰未按照《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1995年成立,2016年在新三板挂牌,2022年在北交所上市。
业绩方面,10月30日,沪江材料公告,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21亿元,同比增长10.92%;归母净利润为2213.84万元,同比增长5.53%。
二级市场上,截至20日收盘,沪江材料涨6.07%,报30.39元/股买股票加杠杆,总市值28.6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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